一、宿舍作息时间
1、所有学生中午一律禁止回宿舍,除特殊情况外,由学生处、总务处负责人协商后决定开放时间。
2、16:00——18:30(夏季为16:20----18:50)为下午宿舍开放时间,学生进入宿舍进行内务整理及清洗个人衣物。
3、晚上20:50——21:30(夏季为21:10----21:50),为非毕业班学生洗漱时间,完成后到寝室内休息,等待查房。21:30——22:10,为毕业班学生洗漱时间。
4、22:20熄灯,熄灯后禁止学生出寝室。
二、宿舍纪律
1、学生不得随意窜宿舍,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若所窜宿舍出现问题,窜宿舍人员则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人,从重处理。
2、节约水电,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上课离开宿舍要关灯;宿舍饮水机为饮用水专用,严禁用热水瓶打此水,严禁作为洗漱之用,若有违反,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另:教学区的饮水机免费提供热水供学生饮用,但学生的水杯容量不得超过300毫升,若有违反,处理同前)。
3、21:30后,非毕业班学生不允许随意出寝室,22:10后,毕业班学生不允许随意出寝室,若有违反,一次警告,二次记过以上处分。
4、学生必须按学校安排的寝室与铺位就寝,不得随意调换,第一次违反给予警告处分,若再违反记过以上处分。
5、宿舍内禁止带入不健康读物、影像等资料;禁止打扑克、麻将
等有赌博性质的活动,一经发现,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6、宿舍内禁止使用照明设备,包括台灯、充电宝、小夜灯等;禁
止点蜡烛、酒精炉等;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等;禁止在洗衣房对物品进行充电,一经发现,学校将没收违规用品,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7、禁止在宿舍区域吸烟、喝酒,一经发现,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8、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打球、踢球;禁止在两床之间的床框上做
运动;禁止向宿舍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一经发现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9、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宿舍,一经发现,留校察看处分。
10、禁止夜不归宿,禁止寻衅滋事和打架斗殴,一经查出,留校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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