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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评选宣城市第六届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于评选宣城市第六届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

  为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评选宣城市第六届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的专任教师以及教研、电教人员。

  已获得“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宣城市骨干教师”称号,且任期考核为称职的不再参加同层次的评选。

  二、评选名额

  第六届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60名左右。只要符合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者均可推荐,不限定推荐名额。

  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享受国、省政府特殊津贴者,经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推荐,市教体局直接认定为“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占上述评选指标。

  第六届市骨干教师评选120名左右。各县市区、市直学校推荐名额200人(见附件1)。

  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教研、电教人员不超过20%。

  三、评选条件

  见《宣城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附件2)和《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附件6)。

  四、评选办法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要遵循坚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并按照以下程序推荐评选。

  1、推荐提名

  推荐提名工作由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学校统一组织。

  各县市区教体局、学校要动员和鼓励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报名,参与公平竞争。推荐工作要向中小学一线教师倾斜,向农村教师倾斜,鼓励农村中小学优秀教师参评。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评选标准和有关文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学校对确定的推荐人选所有材料上报前要在校内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结果填写在《评选审批表》“基层公示情况”一栏(附件10)。

  2、县市区初评

  县市区教体局成立评选推荐委员会,评选确定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评选推荐委员会应不少于11人,由县市区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分管人事、教研工作领导及中小学教育教学的专家组成,其中教体局的领导不得超过3人。县市区推荐时,应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评委2/3以上赞成为通过。

  经评审通过的推荐人选由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审核盖章后,上报市教体局。上报具体材料目录见附件3和附件7。

  市直学校的推荐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3、评审及审批

  市教体局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工作。评委会根据申报人评审得分择优确定初选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体局审批。

  五、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市直学校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推荐函、简明登记表、申报材料报送市教体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奖励办法

  经市教体局批准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由市教体局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优先推荐参加特级教师、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更高层次的评选。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切实做好各类骨干教师的管理、服务、培训和使用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各有关单位、学校要为他们的学习、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按规定兑现相应的岗位津贴。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将优秀教师评选推荐上报。

  附件:1.宣城市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宣城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3.宣城市骨干教师申报材料目录

     4.宣城市骨干教师评选内容及权重

     5.宣城市骨干教师推荐人选简明登记表

     6.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

     7.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申报材料目录

     8.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内容及权重

      9.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简明登记表

      10.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宣城市骨干教师)评选审批表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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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 :

      宣城市第六届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小计

      中学

      (教研、电教)

      中职

      (校外教育)

      小学

      (特教)

      幼儿园

      宣州

      50

      24

      4

      19

      3

      郎溪

      25

      11

      2

      10

      2

      广德

      32

      15

      2

      13

      2

      宁国

      30

      14

      2

      12

      2

      泾县

      25

      11

      2

      10

      2

      绩溪

      14

      7

      1

      5

      1

      旌德

      12

      5

      1

      5

      1

      市直

      12

      10

      

      1

      1

      合  计

      200

      97

      14

      75

      14

      

      

      

      附件2 :

      宣城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为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参评资格

      1、学历合格,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近5年在教育教学(含教研、电教工作)岗位,工作量饱满(担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1/3);

      3、从事所申报专业教龄5年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

      4、有3年以上班主任(或党组织书记、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作经历(教研、电教人员可不作要求);

      5、近5年来完成继续教育414学时,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一定的威望。

      4、近5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因违法违纪或犯其他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党纪、政纪以上处分的;

      (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的;

      (3)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

      (4)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5)搞有偿补课,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辅用书,或乱收费等违反师德规定的;

      (6)有其他不宜申报行为的。

      三、教育教学工作方面

      1、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专业教学标准)精神,能熟练地驾驭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善于创新,熟悉教育教学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教研人员原始听课记录,电教、校外教育人员1篇教案),同时提供3课时的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教案)。

      2、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能抓住关键,把握重点,突破难点,优化课堂教学流程,教学整体设计合理,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运用恰当,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辅助教学,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指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较好地体现课程改革理念,课堂教学效益显著。

      参评者须参加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的考评课(教研、电教人员也可作教学法演讲),并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

      3、近5年以来,教育教学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成绩均需提供):

      [教师]

      (1)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命题的考试中,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及格率(合格率)名列同层次、同类型学校前茅(高中前四分之一名,初中前五分之一名,小学前六分之一名)3次及以上(须附经验证的原始成绩统计表)。

      (2)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参与组织的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创新大赛、技能竞赛等创新型人才培养,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团体前三名或获市级个人一等奖1人次、或获得市级二等奖2人次,须附获奖证书或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文件)。

      (3)获得县级及以上“教坛新星”、县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获得时间不作要求)。

      (4)在建设班集体、培养良好班风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或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部门授予的先进集体(文明班级、日常行为规范示范班级或优秀团支部)称号(须附表彰文件和证书)。

      (5)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和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综合表彰(须附表彰证书,获得时间不作要求)。

      [教研、电教人员]

      近5年来,教研、电教人员工作开展富有成效。

      四、教研科研方面

      近5年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材料均需提供)。

      1、在具有CN刊号学术期刊或省内准印刊号学术期刊(不含论文集)上发表本学科教研论文2篇(农村学校教师1篇)。

      2、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课件、教学叙事、教学反思、教学案例、读书征文等)评选中获二等奖(农村学校教师县级二等奖)2次。

      3、在市级及以上教学技能竞赛、优质课评比(包括录像课)获二等奖(农村学校教师县级二等奖),或在市级及以上示范课教学活动(农村学校教师县级)中受到同行的好评(需提供开课通知、教案及同行好评的相关证明材料)。

      4、承担并完成市级(农村学校教师县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1项(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或课题组排名前5名的主要研究者,须经市、县级教育科研规划部门认定,且有自己独立的研究成果)。

      5、参加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用书的编写工作,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职业学校参加市级立项精品课程、在线课程建设并通过验收,或开发校本教材获得市级奖项。

      6、艺术体育教师本人参加市级及以上汇演、汇展和比赛并获二等奖(农村学校教师县级二等奖)2次。

      五、其他

      1、在同等条件下,援疆援藏教师优先推荐。

      2、农村学校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学校。

      

      

      

      

      

      

      

      

      

      

      附件3:

      宣城市骨干教师申报材料目录

      

      一、县市区教体局报送材料

      1、推荐函1份;

      2、推荐人选简明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推荐人员需报送的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培训合格证),证书均为原件复印件(需所在学校、县市区教体局验印并签名);

      2、《宣城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审批表》一式二份;

      3、2017-2018学年原始备课笔记,3课时特色教案;

      4、经学校验印的班主任(或党组织书记、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原始任职材料;

      5、教研(电教)人员2017-2018学年的原始听课记录(电教教案)等材料;

      6、教学成绩方面原始材料;

      7、教研、科研方面原始材料。

      

      

      

      

      

      附件4:

      宣城市骨干教师评选内容及权重

      

      一、普通中小学教师(教研、电教人员)

      序号

      评选内容

      权重

      1

      备课笔记、特色教案

      (听课记录或电教教案)

      10%

      2

      考评课

      35%

      3

      教学工作成绩

      (教研、电教工作及成效)

      30%

      4

      教研科研成果

      25%

      序号

      评选内容

      权重

      1

      备课笔记、特色教案

      15%

      2

      考评课

      35%

      3

      教学工作成绩

      20%

      4

      教研科研成果

      30%

      二、幼儿教师

      三、职教、特教、教师进修学校教师  

      序号

      评选内容

      权重

      1

      备课笔记、特色教案

      15%

      2

      考评课

      35%

      3

      教学工作成绩

      20%

      4

      教研科研成果

      30%

      四、校外教育机构教师

      序号

      评选内容

      权重

      1

      备课笔记、特色教案

      15%

      2

                       考评课

      45%

      3

      教学工作成绩

      30%

      4

      教研科研成果

      10%

      附件5:

      宣城市骨干教师推荐人选简明登记表

      

      县市区(市直学校)盖章:                                                                         时间:

      姓名

      工作单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最高学历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现任行

      政职务

      教

      龄

      何时受

      何表彰

      备注

      何时何校毕业

      学历

      取得时间

      职称

      

      

      

      

      

      

      

      

      

      

      

      

      

      

      

      

      

      

      

      

      

      

      

      

      

      

      

      

      

      

      

      

      

      

      

      

      

      

      

      

      

      

      

      

      

      

      

      

      

      

      

      

      

      

      

      

      

      

      

      

      

      

      

      

      

      

      

      

      

      

      

      

      

      

      

      

      

      

      

      

      

      

      

      

      

      

      

      

      

      

      

      

      

      

      

      

      

      

      

      

      

      

      

      

      

      

      

      

      

      

      

      

      

      

      

      

      

      

      

      

      

      

      

      

      

      

      

      

      

      

      说明:请采用excel表录入。

      

      

                                              

      附件6:

      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

      

      为加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参评资格

      1、学历合格,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2、市级骨干教师,或省级“教坛新星”。

      3、近5年在教育教学(教研、电教工作)岗位,工作量饱满(担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1/3),年龄55周岁以下。

      4、近5年完成继续教育414学时,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5、有3年以上班主任(或党组织书记、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作经历(教研、电教人员可不作要求)。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实施素质教育,认真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3、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意识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5、近5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申报:

      (1)因违法违纪或犯其他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党纪、政纪以上处分的;

      (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的;

      (3)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

      (4)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5)搞有偿补课,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辅用书,或乱收费等违反师德规定的;

      (6)有其他不宜申报行为的。

      三、教育教学方面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教师]

      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突出;在教育教学中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注重学生全面发展;重视教书育人,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在当地教育界具有较大的影响。

      近5年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成绩均需提供):

      (1)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命题的考试中,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及格率(合格率)名列同层次、同类型学校前茅(高中前四分之一名,初中前五分之一名,小学前六分之一名)4次以上(须附经验证的原始成绩统计表)。

      (2)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参与组织的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创新大赛、技能竞赛等创新型人才培养,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活动中成绩优异(获团体前二名或省一等奖1人次或省二等奖2人次或市一等奖2人次,须附获奖证书或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文件)。

      (3)在建设班集体、培养良好班风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或所带班级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部门授予的先进集体(文明班级、日常行为规范示范班级或优秀团支部)称号(须附表彰文件和证书)。

      (4)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和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综合表彰(须附表彰证书)。

      [教研人员]

      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卓著。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及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电教人员]

      在对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维护、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教师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应用推广方面成绩显著。

      2、教育教学能力强。

      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知识或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能根据新课程理念对本学科教学中的问题提出独到的见解。须现场撰写1篇结合本学科贯彻新课程理念和核心素养的专题文章。

      参评者须参加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的考评课(教研、电教人员也可作教学法演讲),并达到优秀等次。

      [教师]

      (1)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专业教学标准)精神,能创造性地使用教科书,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参评者须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供3课时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教案)。

      (2)课堂教学能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维目标,能抓住关健,把握重点,突破难点,优化教学流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运用得当,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作业设计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份量适当,注重实效;作业处理认真细致,反馈及时。认真组织研究性(综合性)学习和课外活动,因材施教,发展学生的个性与特长。

       [教研、电教人员]

      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科学研究、电化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深厚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有自己的试验点、实验校,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电教、校外教育人员教案2篇)、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反映本学科(电化教学)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1篇以及任现职以来开展教学研究(电化教育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1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

      四、教研科研方面

      近5年以来,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教研员、电教员同时具备两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材料均需提供):

      1、在CN刊号学术刊物(不含论文集)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省级准印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农村学校教师1篇)。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合著(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3、参加教研论文评选获省级二等奖(农村学校教师三等奖)1次或市级一等奖、二等奖各1次(农村学校教师市级二等奖2次)。

      4、承担并完成省级(农村学校教师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果(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或课题组排名前5名的主要研究者,须经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规划部门认定,且有自己独立的研究成果)。

      5、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2次(农村学校教师1次)。职业学校开发校本教材获得市级一等奖1次。

      6、参加教学技能竞赛、优质课评选(包括录像课),并获得省级三等奖1次或市级一等奖1次(农村学校教师市级二等奖1次)。

      7、执教(制作)的经省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的教学录像课1课时以上。

      8、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部门主办的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省级二等奖(农村学校教师三等奖)1次或市级二等奖2次(农村学校教师1次)。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教师]

      在校本教研中起专业引领作用,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改教研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需提供原始证明材料)。近5年来,所辅导的教师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二等奖以上(附获奖证书),或参加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观摩课教学取得较好效果(附开课通知、教案和同行好评的证明材料)。

      [教研、电教人员]

      在教学研究(电化教育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中起专业引领作用,结合本地区学科教师、教研和电教人员的实际,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与教师全流程作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研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教师、教研、电教人员进行指导与培训。近5年来,所辅导的教师、教研、电教人员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二等奖以上(附获奖证书)。或参加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观摩课教学取得较好效果(附开课通知、教案和同行好评的证明材料)。

      

      

      

      

      

      

      

      

      

      

      

      

      附件7:

      

      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申报材料目录

      

      一、县市区教体局报送材料

      1、推荐函1份;

      2、推荐人选简明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推荐人员需报送的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培训合格证)、市骨干教师证书或省教坛新星证书(均为原件复印件,需所在学校、县市区教体局验印并签名);

      2、《宣城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审批表》一式二份;

      3、2017-2018学年原始备课笔记,3课时特色教案;

      4、经学校验印的班主任(或党组织书记、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原始任职材料;

      5、教研(电教)人,2017-2018学年的原始听课记录(电教教案)等材料;

      6、教学成绩方面原始材料;

      7、教研、科研方面原始材料;

      8、培养青年教师材料。

      

      

      附件8:

      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内容及权重

      

      一、普通中小学教师(教研、电教人员)

      序号

      评选内容

      权重

      1

      备课笔记、特色教案

      (听课记录或电教教案)

      10%

      2

      学科专题文章

      5%

      3

      考评课

      25%

      4

      教学工作成绩

      (教研、电教工作及成效)

      30%

      5

      教研科研成果

      25%

      6

      培养指导教师

      5%

      二、幼儿教师

      序号

      评选内容

      权重

      1

      备课笔记、特色教案

      10%

      2

      学科专题文章

      5%

      3

      考评课(含游戏活动)

      35%

      4

      教学工作成绩

      15%

      5

      教研科研成果

      30%

      6

      培养指导教师

      5%

      序号

      评选内容

      权重

      1

      备课笔记、特色教案

      10%

      2

      学科专题文章

      5%

      3

      考评课

      35%

      4

      教学工作成绩

      15%

      5

      教研科研成果

      30%

      6

      培养指导教师

      5%

      三、职教、特教、教师进修学校教师  

      四、校外教育机构教师

      序号

      评选内容

      权重

      1

      备课笔记、特色教案

      10%

      2

      学科专题文章

      5%

      3

      考评课

      35%

      4

      教学工作成绩

      20%

      5

      教研科研成果

      25%

      6

      培养指导教师

      5%

      

      

      

      

      

      

      

      

      

      

      

      

      

      

      

      

      附件9:

      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简明登记表

      

      县市区(市直学校)盖章:                                                                         时间:

      姓名

      工作单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最高学历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现任行

      政职务

      教

      龄

      何时受

      何表彰

      备注

      何时何校毕业

      学历

      取得时间

      职称

      

      

      

      

      

      

      

      

      

      

      

      

      

      

      

      

      

      

      

      

      

      

      

      

      

      

      

      

      

      

      

      

      

      

      

      

      

      

      

      

      

      

      

      

      

      

      

      

      

      

      

      

      

      

      

      

      

      

      

      

      

      

      

      

      

      

      

      

      

      

      

      

      

      

      

      

      

      

      

      

      

      

      

      

      

      

      

      

      

      

      

      

      

      

      

      

      

      

      

      

      

      

      

      

      

      

      

      

      

      

      

      

      

      

      

      

      

      

      

      

      

      

      

      

      

      

      

      

      

      

      说明:请采用excel录入。

      

      

      附件10:

      

      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

      (宣城市骨干教师)

      评 选 审 批 表

      

      

      

      县(市、区)                      

      单 位 名 称                        

      教 师 姓 名                        

      申 报 学 科                        

      申 报 类 型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制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一寸近期

      免冠照片


      民族

      

      参加工作

      时    间

        

      教龄

      


      现任职称

      及任职时间

      

      任教学科

      


      现任行政职务

      及任职时间

      

      政治面貌

      


      社会兼职和

      学术团体任职

      


      最高学历

      年  月毕(结)业于                      (院)校    

      系        专业,修业    年,获      学位。


      近五年

      继   续  

      教

      育

      情

      况

      起止时间

      培训形式、内容

      主办单位

      培训结果


      

      

      

      


      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何地何校

      任教学科

      是否担任

      班主任

      行政职务

      

      

      

      

      

      近五年表彰奖励情况


      表彰时间

      表彰名称

      表彰部门(单位)


      

      

      


      近五年师德考核情况


      

      

      

      

      

      

      

      

      

      

                  

      

      


      近五年教育教学成绩


      

      

      

      

      

      

      

      

      

      

      

      

      

      

      

      

      

      

      

      

      

      

      

      

      

      

      

      

      


      近五年教研科研成果


      

      

      

      

      

      

      

      

      

      

      

      

      

      

      

      

      

      

      

      


      

      近五年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

      起 止

      时 间

      讲授课程

      年

      

      级

      班级数

      学生数

      周课时

      教学效果

      

      

      

      

      

      

      

      

      

      

      

      

      

      

      

      

      

      

      

      

      近五年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情况(申报学科带头人填写)

      

      

      基 层

      

      公 示

      

      情 况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 校

      

      

      推 荐

      

      

      意 见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 级

      

      教 体

      

      部 门

      

      意 见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市 教 体 局 专 家 评 委 会 评 审 意 见

      1、学科组意见

      

      

      

      

      

      

      学科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2、专 家 评 审 委 员 会 投 票 情 况

      评委数

      投票人数

      表   决  结  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评审委员会主任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市 教 体 局 审 核 意 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本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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